⑴ 外匯延期付款問題
目前的政策不支持累加利息的支付操作,你們只能按照252000的金額支付;多餘的利息部分,和國外供應商簽訂一個服務合同,按照服務付費方式付款,無需報關進口,就是需要代扣繳納所得稅10%。
⑵ 關於外匯延期付款超90天的問題。
已經超過了90天的時間了,你們要寫延期申請報告,說明延期付匯的原因,帶上報告去外管局請求人工審核的,系統上不能直接申請了。
⑶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延期付款問題。
你要做延期付款報告,自己做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上面的企業報告
延期付款報告:
進口報關90天之內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報告。(但最好報告下數據會比較正常)
進口報關90天之後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進口報關之日起30內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報告。
進口報關90天之後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做報告的,可以在報關之日起30天後、付款之前准備資料去當地外匯局做現場報告(延期付款現場報告)。
⑷ 外匯延期付款要辦理哪些手續
企業進口延期付款登記包括合同登記、提款登記兩個步驟,延期付款注銷登記由銀行來為企業辦理。
1、合同登記。08年10月1日起新簽約進口合同,如 約定對外付匯日期晚於進口如期超過90天以上的,應在合同簽約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記手續;
2、提款登記。08年10月1日起心發生的貨物進口,如報關單著名的海關簽發日期後超過90天未對外付匯的,企業須登陸系統辦理提款登記手續,提款登記時間自海關簽發之日起至海關簽發日期後90天起15個工作日內。
無進口合同或進口合同約定對外付匯日期晚於進口日期不超過90天,但在報關單註明的海關簽發日期超過90天以上仍未對外付匯的,企業須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提款登記。
完全復制的。 汗~~~
⑸ 外匯延期
中國是有外匯管制的,如果是大額的需要去外匯局申請大額轉帳。銀行是敢把錢往外放的。我收國外匯款也遇到過不讓進也不讓出被退回N多次,後來沒辦法去香港辦了!銀行辦事是按工作日算的,一般往國外匯進匯出是五到八個工作日,有的更長,我的一筆五千美元的匯款快一個月了也沒有消息了,估計要被退回了!
⑹ 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關於延期付款報告登記
你寫一份關於延期付款的申請拿著報關單到外匯局,直接讓他們操作就可以了。
⑺ 外匯延期付款
是對方銀行還是對方發貨人。如果是銀行的話就不知了。
⑻ 外匯局新系統裡面,怎麼找到延期付匯申請表呀!!!急急急!!!!
如果只是做延期付匯的話,外管局有個國際收支網上申報系統,裡面有個「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企業版)」,那裡就可以做。
要是做不來,在進入系統前,頁面上有操作手冊的,下載下來看一下就知道怎麼做了。
樣本如下:
XXX外管局:
公司因XXX需要,進口XXX(貨名,數量),合同號XXXX,由於XXXX原因 (合同約定、資金不足、貿易糾紛等等原因),該筆款項將延期至X年X月X日支付,特出說明。(公司簽章、日期)
同時要填寫一式4聯的專用表格。
(8)外匯延期付款擴展閱讀:
與分期付款的區別
採用分期付款,其貨款是在交貨時付清或基本付清;而採用延期付款時,大部分貨款是在交貨後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分期攤付。
採用分期付款時,只要付清最後一筆貨款,貨物所有權即行轉移;而採用延期付款時,貨物所有權一般在交貨時即轉移。
採用分期付款,買方沒有利用賣方的資金,因而不存在利息問題;而採用延期付款時,由於買方利用了賣方的資金所以就存在買方需支付利息的問題,延期付款是買方利用外資的一種形式,一般貨價較高。
在採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時往往將匯付、托收和信用證付款三者結合使用,即主要貨款採取信用證付款方式,少量貨款或貨款尾數則採用匯付或托收方式。
⑼ 關於外匯延期付款的問題。
首先額度,在你們公司的企業信息裡面有標明。
第二做延期付款,合同登記和提款登記,都是必須辦理的,只是先後順序問題。先辦理的是合同登記,就是你新簽約進口合同,約定對外付匯日期晚於進口如期超過90天以上的,應在合同簽約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記手續。然後是報關單著名的海關簽發日期後超過90天未對外付匯的,企業須登陸系統辦理提款登記手續,提款登記時間自海關簽發之日起至海關簽發日期後90天起15個工作日內。
最後要提醒的是無進口合同或進口合同約定對外付匯日期晚於進口日期不超過90天,但在報關單註明的海關簽發日期超過90天以上仍未對外付匯的,企業須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提款登記。
最後一個問題,繼續延期。
⑽ 外匯延期收款報告調整 超過時間不能調整嗎
A類企業出口後90天內不能收款的,要在出口之日起30天內做延期收匯報告。
企業與客戶簽定貨物出口合同若合同中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90天以上,企業應在合同簽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合同登記,並於出口報關單海關簽發日起的90天再加15個工作日間,辦理債權登記。
企業若無出口合同或出口合同未約定收匯日期,或是出口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不超過90天,則視下列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預計收匯日期將要超過出口日期90天,企業應在實際出口後辦理合同登記,合同登記的時間為出口後90天再加上15個工作日,並於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債權登記。
(2)實際收匯期限超過90天的延期收款,企業應在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債權登記。
(10)外匯延期付款擴展閱讀
額度規定為:企業延期收匯額度=前12個月出口收匯額×基礎比例-(已確認債權登記金額-銀行注銷金額)。
該基礎比例由外匯局確定,一般不超過20%。若單筆登記金額不超過企業當前延期收匯額,系統將會對該筆債權進行自動確認。
對有連續性出口收匯歷史紀錄的企業,當延期收匯額不能滿足需求時,可向外匯局申請調整基礎比例,或申請人工確認延期收匯額。一般企業申請調增基礎比例的時間距上次調增時間,應不低於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