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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貴金屬紀念幣屬於人民幣輔幣嗎

發布時間: 2021-05-28 19:52:57

Ⅰ 中國人民共和國的法定幣是人民幣,人民幣鋪幣單位是什麼

人民幣(貨幣)單位是:元、角、分。

Ⅱ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2000年2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0號發布根據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8年3月1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人民幣的管理,維護人民幣的信譽,穩定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人民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發行的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

從事人民幣的設計、印製、發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第四條 人民幣的單位為元,人民幣輔幣單位為角、分。1元等於10角,1角等於10分。人民幣依其面額支付。

第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管理人民幣的主管機關,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

第二章 設計和印製

第七條 新版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設計,報國務院批准。

第八條 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專門企業印製。

第九條 印製人民幣的企業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質量標准和印製計劃印製人民幣。

第十條 印製人民幣的企業應當將合格的人民幣產品全部解繳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發行庫,將不合格的人民幣產品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全部銷毀。

第二章 設計和印製

第十一條 印製人民幣的原版、原模使用完畢後,由中國人民銀行封存。

第十二條 印製人民幣的特殊材料、技術、工藝、專用設備等重要事項屬於國家秘密。印製人民幣的企業和有關人員應當保守國家秘密;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

第十三條 除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印製人民幣的企業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研製、仿製、引進、銷售、購買和使用印製人民幣所特有的防偽材料、防偽技術、防偽工藝和專用設備。有關管理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人民幣樣幣是檢驗人民幣印製質量和鑒別人民幣真偽的標准樣本,由印製人民幣的企業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印製。人民幣樣幣上應當加印「樣幣」字樣。

第三章 發行和回收

第十五條 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發行。

第十六條 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新版人民幣,應當報國務院批准。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將新版人民幣的發行時間、面額、圖案、式樣、規格、主色調、主要特徵等予以公告。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在新版人民幣發行公告發布前將新版人民幣支付給金融機構

第十七條 因防偽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改變人民幣的印製材料、技術或者工藝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決定。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將改版後的人民幣的發行時間、面額、主要特徵等予以公告。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在改版人民幣發行公告發布前將改版人民幣支付給金融機構。

第十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需要發行紀念幣。

紀念幣是具有特定主題的限量發行的人民幣,包括普通紀念幣和貴金屬紀念幣。

第十九條 紀念幣的主題、面額、圖案、材質、式樣、規格、發行數量、發行時間等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但是,紀念幣的主題涉及重大政治、歷史題材的,應當報國務院批准。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將紀念幣的主題、面額、圖案、材質、式樣、規格、發行數量、發行時間等予以公告。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在紀念幣發行公告發布前將紀念幣支付給金融機構。

第二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人民幣發行庫,在其分支機構設立分支庫,負責保管人民幣發行基金。各級人民幣發行庫主任由同級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擔任。

人民幣發行基金是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發行庫保存的未進入流通的人民幣。

人民幣發行基金的調撥,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動用人民幣發行基金,不得干擾、阻礙人民幣發行基金的調撥。

第三章 發行和回收

第二十一條 特定版別的人民幣的停止流通,應當報國務院批准,並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告。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收兌停止流通的人民幣,並將其交存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將停止流通的人民幣支付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不得將停止流通的人民幣對外支付。

第二十二條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污損的人民幣,挑剔殘缺、污損的人民幣,並將其交存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將殘缺、污損的人民幣支付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不得將殘缺、污損的人民幣對外支付。

第二十三條 停止流通的人民幣和殘缺、污損的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回收、銷毀。具體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

第四章流通和保護

第二十四條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合理需要的原則,辦理人民幣券別調劑業務。

第二十五條 禁止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紀念幣的買賣,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禁止下列損害人民幣的行為:

(一)故意毀損人民幣;

(二)製作、仿製、買賣人民幣圖樣;

(三)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四)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損害人民幣的行為。

前款人民幣圖樣包括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的人民幣圖樣。

第二十七條 人民幣樣幣禁止流通。人民幣樣幣的管理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第二十九條 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第三十條 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禁止出售、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禁止走私、運輸、持有、使用偽造、變造的人民幣。

第四章流通和保護

第三十一條 單位和個人持有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的,應當及時上交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或者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發現他人持有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發現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應當予以沒收,加蓋「假幣」字樣的戳記,並登記造冊;持有人對公安機關沒收的人民幣的真偽有異議的,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鑒定。公安機關應當將沒收的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解繳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第三十三條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發現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數量較多、有新版的偽造人民幣或者有其他製造販賣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線索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數量較少的,由該金融機構兩名以上工作人員當面予以收繳,加蓋「假幣」字樣的戳記,登記造冊,向持有人出具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收繳憑證,並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向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申請鑒定。對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收繳及鑒定的具體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將收繳的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解繳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第三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無償提供鑒定人民幣真偽的服務。

對蓋有「假幣」字樣戳記的人民幣,經鑒定為真幣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按照面額予以兌換;經鑒定為假幣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予以沒收。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將沒收的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解繳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第三十五條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以偽造、變造的人民幣對外支付。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在營業場所無償提供鑒別人民幣真偽的服務。

第三十六條 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銷毀。

第三十七條 人民幣反假鑒別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准生產。人民幣反假鑒別儀國家標准,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協助組織實施。

第三十八條 人民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

(一)不能兌換的殘缺、污損的人民幣;

(二)停止流通的人民幣。

第五章 罰則

第三十九條 印製人民幣的企業和有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一)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質量標准和印製計劃印製人民幣的;

(二)未將合格的人民幣產品全部解繳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發行庫的;

(三)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將不合格的人民幣產品全部銷毀的;

(四)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對外提供印製人民幣的特殊材料、技術、工藝或者專用設備等國家秘密的。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章 罰則

第四十一條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第四十二條 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四項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應當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

第四十四條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第四十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有關規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其中,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貴金屬紀念幣屬於人民幣輔幣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管理人民幣的主管機關,負責人民幣的設計、印製和發行。

人民幣的單位為元,人民幣的輔幣單位為角、分。1元等於10角,1角等於10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發行人民幣以來,歷時60多年,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至今已發行五套人民幣,形成紙幣與金屬幣、普通紀念幣與貴金屬紀念幣等多品種、多系列的貨幣體系。

除1、2、5分三種硬幣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幣已經退出流通,第四套人民幣於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1角、5角紙幣和5角、1元硬幣除外)。目前流通的人民幣,主要是1999年發行的第五套人民幣 。

2016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此間舉行的會議上透露信息:將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會議認為,在中國當前經濟新常態下,探索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015年11月30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宣布正式將人民幣納入IMF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子,權重為10.92%,決議將於2016年10月1日生效

Ⅲ 普通紀念幣和貴金屬紀念幣有什麼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需要發行紀念幣。紀念幣是具有特定主題、限量發行的人民幣,包括普通紀念幣和貴金屬紀念幣。」也就是說,普通紀念幣和貴金屬紀念幣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屬於紀念幣的兩種不同類別。

但是,兩者又是有著很大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第一,材質。普通紀念幣一般由黃銅合金等普通金屬材質鑄造,而貴金屬紀念幣一般是由金、銀、鉑等貴金屬鑄造。

第二,流通性。普通紀念幣與現行流通人民幣具有相同職能,與同面額人民幣等值流通;而貴金屬紀念幣的面額只是一個貨幣符號,不計入市場現金流通量,它不參與貨幣流通,但具有國家法償性。

第三,發行量。兩種紀念幣的發行數量均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但普通紀念幣發行量一般遠大於貴金屬紀念幣,貴金屬紀念幣的收藏品屬性決定其必然具有稀缺性,不能無限量發行。以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普通紀念幣和貴金屬紀念幣為例,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普通紀念幣每組發行1000萬枚,而貴金屬紀念幣1/3盎司金幣每組發行6萬枚,1盎司銀幣每組發行16萬枚。

第四,鑒定證書。貴金屬紀念幣每枚產品均配發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簽名的鑒定證書(熊貓普制金銀幣除外),證書上對每枚金、銀幣的規格、成色、質量、重量、面額和最大發行量進行證明,普通紀念幣不配發鑒定證書。

Ⅳ 央行發行的貴金屬紀念幣是統一售價嗎

貴金屬紀念幣是具有特定主題的限量發行的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發行,中國金幣總公司總經銷。中國人民銀行在每年年初都向社會公眾公布當年的貴金屬紀念幣發行計劃。在貴金屬紀念幣發行前,中國人民銀行還會提前公告。
另外,個別媒體刊登推銷金銀幣的廣告中含有大量虛假信息,嚴重損害了中國人民銀行的信譽和形象,也誤導了消費者,使之蒙受了一定的經濟損失。提醒廣大投資和收藏愛好者,進一步了解貴金屬紀念幣的相關知識,增強對貴金屬紀念幣真偽的辨別能力,謹防受騙,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Ⅳ 貴金屬紀念幣與普通紀念幣的區別

兩者是有著很大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第一,材質。普通紀念幣一般由黃銅合金等普通金屬材質鑄造,而貴金屬紀念幣一般是由金、銀、鉑等貴金屬鑄造,從材質而言,後者較前者更加貴重。
第二,流通性。普通紀念幣與現行流通人民幣具有相同職能,與同面額人民幣等值流通;而貴金屬紀念幣的面額只是一個貨幣符號,不計入市場現金流通量,它不參與貨幣流通,但具有國家法償性。2000年以後,中國金幣總公司自「千年紀念」金銀幣發售開始,規范統一了貴金屬紀念幣各種材質及規格品種的面額標准。
第三,發行量。兩種紀念幣的發行數量均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但普通紀念幣發行量一般遠大於貴金屬紀念幣,貴金屬紀念幣的收藏品屬性決定其必然具有稀缺性,不能無限量發行。以第29屆奧林匹克奧運會普通紀念幣和貴金屬紀念幣為例,第29屆奧林匹克奧運會普通紀念幣每組發行1000萬枚,而貴金屬紀念幣1/3盎司金幣每組發行6萬枚,1盎司銀幣每組發行16萬枚。
第四,鑒定證書。貴金屬紀念幣每枚產品均配發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簽名的鑒定證書(熊貓普制金銀幣除外),證書上對每枚金、銀幣的規格、成色、質量、重量、面額和最大發行量進行證明,普通紀念幣不配發鑒定證書

Ⅵ 普通紀念幣與貴金屬紀念幣有什麼區別

1、 材質不同。

普通紀念幣材質有:銅鎳合金、銅鋅合金、鋼芯鍍鎳、紫銅合金、黃銅合金、雙色銅合金。而貴金屬紀念幣的材質包括金幣、銀幣和鉑、鈀等貴金屬或其合金鑄造的紀念幣,材質是金、銀等貴金屬。

2、面額代表的意義不同。

貴金屬紀念幣的面額是象徵性的貨幣符號,並不表明其真實價;而普通紀念幣的面額表明其法定價值。

3、流通性不同。

貴金屬紀念幣不能流通,其面額不記入市場現金流通量。而普通紀念幣發行後,可與其他流通人民幣等值流通,其面額記入市場現金流通量,成為貨幣供應量的一部分。

4、收藏方式不同。

貴金屬紀念幣一般是有證書的,而普通的紀念幣一般沒有證書;目前,貴金屬紀念幣主要流通的是金幣和銀幣,而市場上流通的普通紀念幣有一角、一元、十元等等。

Ⅶ 紀念幣屬於人民幣嗎

紀念幣有兩種,貴金屬紀念幣和普通紀念幣,都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並標有面值。普通紀念幣計入市場流通貨幣總量,可以參與流通,但現在往往被用於收藏。貴金屬紀念幣為紀念重大事件或人物而發行,面值往往低於本身價值,僅有象徵意義,不參與市場流通。 都是人民幣

Ⅷ 紀念幣和貨幣的區別

1、定義不同

紀念幣:紀念幣是一個國家為紀念國際或本國的政治、歷史、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傑出人物、 名勝古跡、珍稀動植物、體育賽事等,由國家授權中國人民銀行指定國家造幣廠而設計製造,由國家銀行統一計劃發行的法定貨幣。

貨幣:貨幣 CCY(Currency)是購買貨物、保存財富的媒介,實際是財產的所有者和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之間的約定。

2、歷史不同

紀念幣: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普通紀念幣自1984年10月1日的建國三十五周年 紀念幣至2019年已發行113枚(至2019年1月)。.

貴金屬紀念幣自1979年發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三十周年」第一套貴金屬紀念幣開始,中國現代金銀紀念幣已經走過了近四十年輝煌的發展歷程,累計發售15餘個系列、2000多個品種的金銀紀念幣,

題材有重大政治歷史事件、傑出歷史人物、大熊貓及珍稀動物、十二生肖、中國古典文學名著、古代科技發明發現、中國傳統文化、中國名畫名家、宗教藝術、體育運動、軍事科技等,內容體現了我國五千年的文明歷史和源遠流長的中國文化。

貨幣:中國使用貨幣已有四千年歷史,是世界上使用貨幣最早的國家之一。最早的貨幣:天然海貝。金屬貨幣:銅仿貝與錢鎛(布)(黃帝後期黃河中下游開始充當等價物)。

3、分類不同

紀念幣:可分為貴金屬紀念幣和普通紀念幣兩類。

貴金屬紀念幣包括金幣、銀幣、鉑幣、鈀幣等貴金屬或其合金鑄造的紀念幣,材質是金、銀等貴重金屬。

普通金屬紀念幣又分為普制幣和精製幣。普通紀念幣的材質是用於印刷鈔票的紙張或鑄造普通硬幣的金屬,面額表明其法定價值,主要以中外重大事件、節日、紀念日和珍稀動物為題材而設計鑄造。

貨幣:硬幣,硬幣是一種小面額的輔幣。它是銅質的、鋁制的或是鎳質的。

紙幣,紙幣是一種法定貨幣,稱為法幣(legal tender)。法幣是政府強制流通的貨幣。紙幣發行的基本權力為政府所有,具體由中央銀行掌握。紙幣和硬幣的總和稱為通貨或現金。

存款貨幣,存款貨幣是指可以隨時提取的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它也稱為需求存款。由於活期存款可以隨時轉換成現金,所以銀行的活期存款和通貨沒有區別。它也是一種貨幣。

儲蓄存款,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是在一定時間以後才能提取的可以獲得利息的存款。這些存款雖然不能以開支票的方式使用,但通常預先通知銀行可以把它轉換成現金。

另外,20世紀70年代以來出現的可轉讓提款單(NOW)以及自動轉移服務(ATS)縮小了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差別。這種差別縮小的結果使得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也成為一種貨幣。

准貨幣,准貨幣(near-money)是指能夠執行價值儲藏職能,並且易於轉換成交換媒介,但本身還不是交換媒介的資產。例如,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就是准貨幣。

貨幣替代物,貨幣替代物(money substitutes)是指能夠暫時執行交換媒介職能,但不能執行價值儲藏職能的東西。例如,信用卡就是一種貨幣替代物。

Ⅸ 貴金屬紀念幣各地級市中國人民銀行有沒有換

貴金屬紀念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但不是流通貨幣。不是按面值兌換的,不能在銀行兌換。中國人民銀行指定中國金幣總公司總經銷。在全國各中國金幣專賣店可以買到。
也可以前往錢幣市場購買。
貴金屬紀念幣面值與實際價值脫鉤,僅代表其法定貨幣的象徵意義。
貴金屬紀念幣是具有特定主題的限量發行的人民幣。材質為金、銀、鉑、鈀等貴金屬或其合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貴金屬紀念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

Ⅹ 高中政治必修一的問題,金銀紀念幣與現行流通人民幣具有相同的職能嗎

中國人民銀行從1979年開始發行金銀紀念幣。金銀紀念幣面值僅為象徵意義,帶有面值代表國家保證其合法性和價值,金銀幣面值與金銀的價格無關,金銀幣不屬於流通貨幣,面值不計入市場流通貨幣總量。具體標定規矩參照國際慣例:
一、綜合考慮金銀紀念幣面額的象徵性、國際金價、匯率和法償義務等因素確定面額。
二、同種規格(指紀念幣的重量,下同)下,按貴金屬的稀缺性,即鉑、金、鈀、銀、銅的順序面額遞減;同年份、同材質的貴金屬紀念幣按規格面額遞減。
三、熊貓幣參照國際上歐美一些國家的做法,即以20世紀80年代初國際上1盎司金幣標注面額50美元為基礎值,再按當時人民幣與美元匯率的比值(約為1∶2)算出1盎司金幣面額為100元人民幣,其他規格的金幣面額按照量比例增減。銀幣則以5美元作為1盎司面額的基礎值。如熊貓幣1盎司金幣面額為100元,1盎司銀幣面額為10元。以此為標准,其他規格依次類推,如1/4盎司熊貓金幣標注面額25元,1/10盎司金幣標注面額10元。
2000年以後,根據人民幣與美元的匯率變化,將1盎司金幣面額調整為500元,其他規格做相同倍數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