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消費者基本權利有哪些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九項基本權利,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這九項權利是:
1、人身、財產安全權。《消法》第二章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2、知悉權。《消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3、自主選擇權。《消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選擇提供商品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4、公平交易權。《消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求償權。《消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消法》第十二條規定,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受教育權。《消法》第十三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受尊重權。《消法》第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消法》第十五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法律雖然賦予消費者種種權利,但是也要求消費者不得濫用權利。法律要求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要遵守社會公德,尊重經營者的勞動和服務。在挑選商品時要愛護商品,正確使用。出現問題投訴時,要事實求是,並提供有關的證據。
② 消費者九大權利是什麼
1.安全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簡稱安全權。
2.知情權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簡稱知情權。
3.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利,簡稱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權根據自己的消費願望、興趣、愛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選擇商品或者服務。
4、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5、求償權
消費者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獲知權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人格尊嚴受尊重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2)貴金屬消費者權利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消費者權利包括商品生產的品種、花色、式樣的建議權,對商品質量、數量、價格的監督權,對因商品質量問題而造成損害消費者人身、財產的賠償及申訴權等。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廣大勞動者既是生產的主人,又是消費的主人。商品(勞務) 生產經營者只有維護消費者的權利,才能實現社會主義生產目的。
③ 消費者權利包括哪些
消費者權利包括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等等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第十三條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第十四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第十五條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3)貴金屬消費者權利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④ 消費者權利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1985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保護消費者准則》的規定,消費者權利具體為:
1.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2.促進和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
3.使消費者得到充分信息,使他們能夠按照個人願望和
消費者權利
需要作出掌握情況的選擇;
4.接受消費者教育;
5.提供有效的賠償辦法;
6.有成立消費者組織及其它有關的團體或組織的自由等權利,要求各國政府保護消費者的權利。
國際上公認的消費者權利主要有以下七項,即:
1.有權獲得安全保障;
2.有權獲得正確資料;
3.有權自由決定選擇;
4.有權提出消費意見;
5.有權獲得合理賠償;
6.有權獲得消費教育;
7.有權獲得健康環境。
⑤ 消費者的基本權利有哪些
2015年11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行為規范,要求金融機構充分尊重並自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受教育權、信息安全權等基本權利,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這是首次從國家層面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進行具體規定,強調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八項權利。
保障金融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金融機構應當依法維護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的財產安全。金融機構應當審慎經營,建立嚴格的內控措施和科學的技術監控手段,嚴格區分機構自身資產與客戶資產,不得挪用、佔用客戶資金。
保障金融消費者知情權
金融機構應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真實、准確、全面地向金融消費者披露可能影響其決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風險,不得發布誇大產品收益、掩飾產品風險等欺詐信息,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
保障金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金融機構應在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允許范圍內,充分尊重金融消費者意願,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自行決定是否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不得強買強賣,不得違背金融消費者意願搭售產品和服務,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不得採用引人誤解的手段誘使金融消費者購買其他產品。
保障金融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金融機構不應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費者責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權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費者尋求法律救濟途徑,不得減輕、免除本機構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保障金融消費者依法求償權
金融機構應當切實履行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主體責任,在機構內部建立多層級投訴處理機制,完善投訴處理程序,建立投訴辦理情況查詢系統,提高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質量和效率,接受社會監督。
保障金融消費者受教育權
金融機構應進一步強化金融消費者教育,積極組織或參與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開展廣泛、持續的日常性金融消費者教育,幫助金融消費者提高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提升金融消費者金融素養和誠實守信意識。
保障金融消費者受尊重權
金融機構應尊重金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不因金融消費者的性別、年齡、種族、民族或國籍等不同而進行歧視性差別對待。
保障金融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金融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第三方合作機構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嚴格防控金融消費者信息泄露風險,保障金融消費者信息安全。
⑥ 消費者享有的九大權利有哪些
1.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2.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3.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相服務。
4.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權利。
7.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8.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⑦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消費者的權利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所規定的消費者的權利共有9項:
(1)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