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匯率制度改革的歷史及背景
變革歷程:
1979年至1984年:人民幣經歷了從單一匯率到雙重匯率再到單一匯率的變遷。
1985年至1993年:人民幣對外幣官方牌價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向雙匯率回歸。
1994年:中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建立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
2005年:中國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影響匯率制度的重要事件:
人民幣匯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並公布。
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並軌以後,實施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中國銀行,德意志銀行等七家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貨幣的匯率,各銀行以此為依據,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自行掛牌。
2015年:在制定當日人民幣中間價時,首先參考上日「收盤匯率」,即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人民幣兌美元收盤匯率(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的供需狀況。
同時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變化「,即在一籃子貨幣兌美元匯率有所變化情況下為保持人民幣對一籃子貨幣匯率基本穩定所要求的人民幣對美元雙邊匯率的調整幅度。各家做市商可以根據對不同籃子的權重選擇不同從而報出不同中間價。
形成背景:
1994年以前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新中國成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人民幣匯率由國家實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
根據不同時期的經濟發展需要,改革開放前我國的匯率體制經歷了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單一浮動匯率制(1949~1952年)、五六十年代的單一固定匯率制(1953~1972年)和布雷頓森林體系後以「一籃子貨幣」計算的單一浮動匯率制(1973~1980年)。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進入了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渡的改革開放新時期。為鼓勵外貿企業出口的積極性,我國的匯率體制從單一匯率制轉為雙重匯率制。
經歷了官方匯率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存(1981~1984年)和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1985~1993年)兩個匯率雙軌制時期。其中,以外匯留成制為基礎的外匯調劑市場的發展,對促進企業出口創匯、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收支平衡和中央銀行調節貨幣流通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人民幣雙軌制的弊端逐漸顯現出來。一方面多種匯率的並存,造成了外匯市場秩序混亂,助長了投機;另一方面,長期外匯黑市的存在不利於人民幣匯率的穩定和人民幣的信譽。外匯體制改革的迫切性日益突出。
1994~2005年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改革外匯體制,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和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
1993年12月,國務院正式頒布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通知》,採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具體包括,實現人民幣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價格並軌;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取消外匯留成,實行結售匯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外匯交易市場等。
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格正式並軌,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銀行買賣外匯,銀行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形成市場匯率。中央銀行設定一定的匯率浮動范圍,並通過調控市場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
1997年以前,人民幣匯率穩中有升,海內外對人民幣的信心不斷增強。但此後由於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為防止亞洲周邊國家和地區貨幣輪番貶值使危機深化,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主動收窄了人民幣匯率浮動區間。
隨著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逐步減弱,近幾年來我國經濟持續、平穩較快發展,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金融領域改革取得了新的進展,外匯管制進一步放寬,外匯市場建設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為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創造了條件。
黨中央、國務院於2005年7月21日出台了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改革的內容是,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
根據對匯率合理均衡水平的測算,人民幣對美元即日升值2%,即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兩個多月來,人民幣匯率制度有序過渡,平穩運行。
(1)銀行匯率歷來調整擴展閱讀:
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人民幣的升值預期,有利於縮小國際收支差距,對於我國金融市場的維護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從一些層面方面看,這一匯率制度依然存在諸多不足之處,比如人民幣匯率因素貿易巨額順差關系太過密切。
「外需」變身為「內需」將推動國內資產泡沫迅速形成,還有一旦人民幣匯率出現拐點,升值預期的消失將導致投機人民幣升值的外資大量出逃等,這些問題都需逐步加以完善。
從長遠來看人民幣匯率應適用浮動匯率安排,而近中期內應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這是我國人民幣改革的方向所在,也是中心所在。
㈡ 90年代至今人民幣匯率變化歷程
下表列出了1971年至2015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變化:
注:年平均值,1美元兌換人民幣金額。特別說明:1949年-1952年採用浮動匯率換算,53-71年都是2.462。
(2)銀行匯率歷來調整擴展閱讀:
率是指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或比價,或者說是用一國貨幣表示的另一國貨幣的價格。匯率變動對一國進出口貿易有著直接的調節作用。在一定條件下,通過使本國貨幣對外貶值,即讓匯率下降,會起到促進出口、限制進口的作用;反之,本國貨幣對外升值,即匯率上升,則起到限制出口、增加進口的作用。
影響匯率變化因素:
(1)國際收支。最重要的影響因素如果一國國際收支為順差,則外匯收入大於外匯支出,外匯儲備增加,該國對於外匯的供給大於對於外匯的需求,同時外國對於該國貨幣需求增加,則該國外匯匯率下降,本幣對外升值;如果為逆差,反之。
需要注意的是,美國的巨額貿易逆差不斷增加,但美元卻保持長期的強勢,這是很特殊的情況,也是許多專業人士正在研討的課題。
(2)通貨膨脹率。任何一個國家都有通貨膨脹,如果本國通貨膨脹率相對於外國高,則本國貨幣對外貶值,外匯匯率上升。
(3)利率。利率水平對於外匯匯率的影響是通過不同國家的利率水平的不同,促使短期資金流動導致外匯需求變動。如果一國利率提高,外國對於該國貨幣需求增加,該國貨幣升值,則其匯率下降。當然利率影響的資本流動是需要考慮遠期匯率的影響,只有當利率變動抵消未來匯率不利變動仍有足夠的好處,資本才能在國際間流動。
參考資料:匯率 網路
㈢ 如何查詢歷史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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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匯率變動的歷程
1948/12/1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第一套人民幣
[span]1949/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確定了人民幣作為唯一法定貨幣的地位。因為人民幣並未規定金比價,最初與美元的匯率是根據「購買力平價」方式確定。但建國初期惡性通脹的蔓延,造成人民幣兌美元匯價一降再降,從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元舊人民幣。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以及朝鮮戰爭造成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中國的「封鎖禁運」的措施,中國為推動本國進口亟需的物資,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到1952年12月份,人民幣匯價已經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span]1955/3/1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了第二套人民幣,新人民幣按照摺合比率1:10,000兌換舊人民幣,人民幣匯率也隨著大幅調整至1美元=2.4618元新人民幣左右。
[span]1955-1971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62年 第三套人民幣發行。
在整個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中國經濟盡管曾出現過通脹等情況,但是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一直維持相對的穩定,這主要是因為當時國內是高度計劃的經濟體制,幾乎所有的物價都是受到嚴格計劃控制的,人民幣匯率也是如此。
[span]1971/12/18布雷頓森里體系出現問題,美國不再追求美元與黃金的固定比價,宣布美元兌黃金官價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1972-1979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中國這一時期頻繁調整匯率,在確定匯率時,中國採取盯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方法。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 1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span]1978中國開始市場經濟改革之路。
1979作為經濟改革的一部分內容,並為了刺激出口,中國政府啟動外貿管理體制改革,允許企業留有一定比例的外匯。
[span]1981/1由於中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控制,存在嚴重的價格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外貿企業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中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
1983/9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執行央行的職責,剝離傳統商業銀行業務。
1985/1/1中國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1987第四套人民幣發行
[span]1991/4/9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由於人民幣被嚴重高估,出口企業虧損嚴重。中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1994/1中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中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span]1994/4外匯交易中心在上海成立,負責銀行間的外匯交易。
1996/4中國消除了若干在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7月,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11/27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但此時中國對於資本項目仍加以限制。由於中國擔心金融危機可能引發資本外逃,所以中國對資本流出的限制非常嚴格。
[span]1999第五套人民幣發行。
2001/12中國加入世貿組織
2003美國參議員Schumer首次向國會提出人民幣匯率問題。
2004中國銀行(2.62,0.04,1.55%)壟斷外匯業務的年代成為歷史,金融機構被允許從事外匯交易。
2005/7/21中國啟動匯改,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人民幣立即升值2.1%。
2006美國對中國的貿易逆差上升到創紀錄的2,330億美元,兩位美國參議員聯合向國會提交提案,若中國不允許人民幣升值,將對來自中國的進口商品課以重稅。
2007美元兌人民幣的即期匯率波動幅度擴大到0.5%。
2008人民幣自2005年匯改以來已經升值了19%,但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人民幣停止了升值走勢。中國央行與韓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香港、白俄羅斯和阿根廷簽署貨幣互換協議
2009人民幣依然是只能在經常項目下自由兌換,由於中國擔心資本的跨國流動會沖擊到金融體系,資本項目下的兌換仍然受限,人民幣離完全的自由兌換的目標似乎還遙不可及。
2010中國穩定人民幣幣值的策略,遭遇到來自美國和歐洲的巨大壓力。
㈤ 由於銀行匯率調整,提現在不同時間段手續費的有所差別。8月20日零時起最低提現
今天是20號,試一下就知道了。
㈥ 我有幾個概念搞不清,每日匯率、期末匯率、平均匯率、歷史匯率各是什麼含義,請具體說明
匯率亦稱「外匯行市或匯價」。一國貨幣兌換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的另一種貨幣的價格。由於世界各國貨幣的名稱不同,幣值不一,所以一國貨幣對其他國家的貨幣要規定一個兌換率,即匯率。
匯率就是兩種不同貨幣之間的比價。其種類有:
(1)按國際貨幣制度的演變劃分,有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
①固定匯率。是指由政府制定和公布,並只能在一定幅度內波動的匯率。
②浮動匯率。是指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匯率。其漲落基本自由,一國貨幣市場原則上沒有維持匯率水平的義務,但必要時可進行干預。
(2)按制訂匯率的方法劃分,有基本匯率和套算匯率
①基本匯率。各國在制定匯率時必須選擇某一國貨幣作為主要對比對象,這種貨幣稱之為關鍵貨幣。根據本國貨幣與關鍵貨幣實際價值的對比,制訂出對它的匯率,這個匯率就是基本匯率。一般美元是國際支付中使用較多的貨幣,各國都把美元當作制定匯率的主要貨幣,常把對美元的匯率作為基本匯率。
②套算匯率。是指各國按照對美元的基本匯率套算出的直接反映其他貨幣之間價值比率的匯率。
(3)按銀行買賣外匯的角度劃分,有買入匯率、賣出匯率、中間匯率和現鈔匯率
①買入匯率。也稱買入價,即銀行向同業或客戶買入外匯時所使用的匯率。採用直接標價法時,外幣摺合本幣數較少的那個匯率是買入價,採用間接標價法時則相反。
②賣出匯率。也稱賣出價,即銀行向同業或客戶賣出外匯時所使用的匯率。採用直接標價法時,外幣摺合本幣數較多的那個匯率是賣出價,採用間接標價法時間則相反。
買入賣出之間有個差價,這個差價是銀行買賣外匯的收益,一般為1%一5%。銀行同業之間買賣外匯時使用的買入匯率和賣出匯率也稱同業買賣匯率,實際上就是外匯市場買賣價。
③中間匯率。是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數。西方明刊報導匯率消息時常用中間匯率,套算匯率也用有關貨幣的中間匯率套算得出。
④現鈔匯率。一般國家都規定,不允許外國貨幣在本國流通,只有將外幣兌換成本國貨幣,才能夠購買本國的商品和勞務,因此產生了買賣外匯現鈔的兌換率,即現鈔匯率。按理現鈔匯率應與外匯匯率相同,但因需要把外幣現鈔運到各發行國去,由於運送外幣現鈔要花費一定的運費和保險費,因此,銀行在收兌外幣現鈔時的匯率通常要低於外匯買入匯率。
(4)按銀行外匯付匯方式劃分有電匯匯率、信匯匯率和票匯匯率
①電匯匯率。電匯匯率是經營外匯業務的本國銀行在賣出外匯後,即以電報委託其國外分支機構或代理行付款給收款人所使用的一種匯率。由於電匯付款快,銀行無法佔用客戶資金頭寸,同時,國際間的電報費用較高,所以電匯匯率較一般匯率高。但是電匯調撥資金速度快,有利於加速國際資金周轉,因此電匯在外匯交易中佔有絕大的比重。
②信匯匯率。信匯匯率是銀行開具付款委託書,用信函方式通過郵局寄給付款地銀行轉付收款人所使用的一種匯率。由於付款委託書的郵遞需要一定的時間,銀行在這段時間內可以佔用客戶的資金,因此,信匯匯率比電匯匯率低。
③票匯匯率。票匯匯率是指銀行在賣出外匯時,開立一張由其國外分支機構或代理行付款的匯票交給匯款人,由其自帶或寄往國外取款所使用的匯率。由於票匯從賣出外匯到支付外匯有一段間隔時間,銀行可以在這段時間內佔用客戶的頭寸,所以票匯匯率一般比電匯匯率低。票匯有短期票匯和長期票匯之分,其匯率也不同。由於銀行能更長時間運用客戶資金,所以長期票匯匯率較短期票匯匯率低。
(5)按外匯交易交割期限劃分有即期匯率和遠期匯率
①即期匯率。也叫現匯匯率,是指買賣外匯雙方成交當天或兩天以內進行交割的匯率。
②遠期匯率。遠期匯率是在未來一定時期進行交割,而事先由買賣雙方簽訂合同、達成協議的匯率。到了交割日期,由協議雙方按預訂的匯率、金額進行錢匯兩清。遠期外匯買賣是一種預約性交易,是由於外匯購買者對外匯資金需要的時間不同,以及為了避免外匯匯率變動風險而引起的。遠期外匯的匯率與即期匯率相比是有差額的。這種差額叫遠期差價,有升水、貼水、平價三種情況,升水是表示遠期匯率比即期匯率貴,貼水則表示遠期匯率比即期匯率便宜,平價表示兩者相等。
(6)按對外匯管理的寬嚴區分,有官方匯率和市場匯率
①官方匯率。是指國家機構(財政部、中央銀行或外匯管理當局)公布的匯率。官方匯率又可分為單一匯率和多重匯率。多重匯率是一國政府對本國貨幣規定的一種以上的對外匯率,是外匯管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其目的在於獎勵出口限制進口,限制資本的流入或流出,以改善國際收支狀況。
②市場匯率。是指在自由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的實際匯率。在外匯管理較松的國家,官方宣布的匯率往往只起中心匯率作用,實際外匯交易則按市場匯率進行。
(7)按銀行營業時間劃分,有開盤匯率和收盤匯率
①開盤匯率。又叫開盤價,是外匯銀行在一個營業日剛開始營業時進行外匯買賣使用的匯率。
②收盤匯率。又稱收盤價,是外匯銀行在一個營業日的外匯交易終了時使用的匯率
外匯匯率有兩種標價方法:
(1)直接標價法(direet quotation)(參考「應付標價法」)
(2)間接標價法(indireet quotation)(參考「應收標價法」)
在金本位制下,匯率決定的基礎是黃金輸送點(golel point),在紙幣流通條件下,其決定基礎是購買力平價(purchase power par)
影響匯率變動的因素有:
(1)國際收支。如果一國國際收支為順差,則該國貨幣匯率上升;如果為逆差,則該國貨幣匯率下降。
(2)通貨膨脹。如果通貨膨脹率高,則該國貨幣匯率低。
(3)利率。如果一國利率提高,則匯率高。
(4)經濟增長率。如果一國為高經濟增長率,則該國貨幣匯率高。
(5)財政赤字。如果一國的財政預算出現巨額赤字,則其貨幣匯率將下降。
(6)外匯儲備。如果一國外匯儲備高,則該國貨幣匯率將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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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我國人民幣匯率變動的歷史
我這有篇更全面完整的: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希望採納
㈧ 銀行匯率的變化是怎樣的
你問的具體是什麼?銀行目前的匯率處於一個加息通道之中,並且從今年的開始會不斷的上漲的 存定期的話可能不合適 因為時不時的一漲 根本抓不到頂 可以考慮短存 或者分批的購買國債 再懶點的人可以買分紅型的保險(因為保險公司的盈利 會追隨著銀行的利率漲的)。。。大概就這么多了 匯率的問題:看和哪個國家做比較 但是人民幣的價值是國家宏觀調控的 不像別的貨幣 都是浮動的
㈨ 中國工商銀行為什麼歷史匯率信息都沒了
請您進入我行門戶網站(www.icbc.com.cn),在「行情工具」欄目中點擊「外匯牌價」選項查詢。
(作答時間:2020年1月23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