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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央銀行保管外匯和黃金儲備

發布時間: 2021-05-26 16:49:40

① 中央銀行保管和經營黃金外匯儲備的意義有哪些

控制黃金、外匯儲蓄:
可以調控人民幣匯率,穩定通脹率;
創收,增加財政收入,減低貨幣市場風險;

② 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區別

主要職責不同、性質不同、隸屬不同等,

1、主要職責不同

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職責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銀行中國銀行主營商業銀行業務,包括公司、個人金融、資金業務、資金國際業務和金融機構業務等業務。

2、性質不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屬於商業銀行;中國銀行是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也是中國四大銀行之一。因此中央銀行的性質就是一個政府機關。中國銀行是我國銀行金融機構的領導力量。中國人民銀行被稱為「銀行的銀行」央銀行,它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的國家機關,是我國政府的組成部分。

3、隸屬不同

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中國銀行就是個體工行。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國家財政,匯率,外匯儲備,稅收之類的,不可能讓個人存錢進去的或者貸款的,中國銀行就是個體工行,與農行差不多的,可以個人儲備,企業貸款,代收電話費之類的。

③ 中央外匯儲備體現了他的什麼職能

我感覺應該選B 央行依法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 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

④ 中央銀行的三大基本職能

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能可概括為「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
(1)「發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是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全國唯一有權發行貨幣的機構。
(2)「銀行的銀行」。中央銀行面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包括:集中保管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作為商業銀行的最後貸款人;組織全國商業銀行之間的清算。
(3)「政府的銀行」
中央銀行是政府的銀行,是指中央銀行作為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一個部門,由政府授權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代表政府參與國際金融事務,並為政府提供融資、國庫收支等服務。
作為「政府的銀行」,其具體職能包括:
第一,代理國庫收支;
第二,代理國家債券的發行;
第三,對政府提供信貸;
第四,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活動,制定、發布並監督執行有關金融監管和業務的命令及規章,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第五,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第六,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活動,進行國際金融合作。

⑤ 中央銀行作為國家銀行如何行使權力求大神幫助

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 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央行被重新定位於國家的中央銀行和宏觀調控部門,肩負「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三大支柱職能,擔負14項主要職責。作為央行業內人士,都需要進行由表及裡、由此及彼的透徹分析,透過現象看本質。如果按照新職能大的指向,從組織機構的整合、職責任務的再造等諸多細節上去分析,我們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央行新職能的內涵和外延都發生了新的變化,顯見如下特點: 一、新職能突出了人行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工具的專業化,為今後人行充分履行金融宏觀調控職能創造了必要條件 在新的「三定」方案中,「一個強化」引人注目,「強化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中國人民銀行將進一步提高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水平,靈活運用利率、匯率等各種貨幣政策工具實施宏觀調控……」之前,人民銀行似乎從來不聲稱自己制定貨幣政策,每年的銀行貨幣政策報告也是《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但筆者注意到:從今年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起,已經把證券市場、保險市場納入貨幣政策的視野之內,並且不再局限於就事論事,轉而對於關系國計民生的幾個突出問題,如增加就業、提高農民收入等,表現出前所未有的關注,並開誠布公地提出自己的意見。現在的人民銀行正以全新的姿態、精力集中地以專業化水平履行新時期中央銀行職能。 出乎預料的是,央行「三定」方案對貨幣政策執行機構的改革,並沒有像人們想像的那樣去分解貨幣政策司,這也正好說明決策者更注重強化貨幣政策的核心地位和執行力度,以專業化的水平和靈活的政策工具調節經濟,從而會使得貨幣政策的調控更精幹、更專業、更獨立。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貨幣政策要在保持幣值穩定和總量平衡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也許有心人已經嗅察到貨幣政策目標表述上的微妙變化。 二、新職能把維護金融穩定的大任交予人行,央行責無旁貸地全面主導金融風險調控 「三定」方案中,「維護金融穩定」取代了原有的「金融監管職能」,單列為央行三大支柱職能之一,這是改革以來第一次明確將「維護金融穩定」的責任交由一個部門承擔,可謂任務艱巨而光榮。央行職能調整後,無論從社會來看,還是從金融工作自身來看,金融穩定才是重中之重,維護幣值穩定、維護金融穩定,既是央行的重要職責,也是央行的目標。 在這樣的目標框架內,成立金融穩定局這一全新的機構尤為必要。由它負責銀行、證券、保險業的協調發展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監測,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金融業發展規劃。表面看來,它是央行「維護金融穩定」職能的執行機構,但往深里看,它處理的是「三會」(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間職能摩擦的協調問題,不失為務實和超前之舉。尤其是面對分業經營逐漸向混業經營發展的國際潮流,不管「三會」分立格局如何變化、「三駕馬車」如何前行,混業監管的問題卻不能不讓決策層有長遠的准備,可以說,新設立的金融穩定局,為「三會」功能的集中整合提供了廣闊的進化空間。 當前需要人民銀行務實走出的一步是,學習引進國外經驗,借鑒我國貨幣政策委員會的成功運作經驗,組建由不同部門、不同機構、社會有關方面代表參加的「金融穩定委員會」,建立起有效的金融監管外部合作和協調關系機制,以及時協調金融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減少因行政摩擦造成的監管效率損失和監管真空。可以肯定,新職能必將把央行推向中國金融改革和發展的最前沿。 三、新職能把「反洗錢和管理信貸徵信業」增加進來,使得人民銀行職能更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央行職能由原來的11項擴展到現在的14項,其中新增的兩項服務職能引人注目。反洗錢原本是公安部承擔的一項職能,但隨著經濟全球化、資本國際化,利用央行得天獨厚的現代化支付系統網路優勢,建立由央行組織協調的國家反洗錢工作機制已成為形勢所需。根據金融行動特別組織(FATF)專家評估,全世界每年涉及的洗錢量,大概在15000億至28000億美元之間。一份權威分析表明,最近三年,中國資本外逃達530億美元,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腐敗而生的非法所得向海外的「轉移贓款」行為。有關專家把我國的幾種洗錢方式歸結為:一是先撈錢後洗錢,即公職人員大量貪污受賄後,辭職下海辦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來解釋不正常的暴富;二是邊撈錢邊洗錢,即搞「一家兩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權力撈錢,親屬則利用「下海」身份掩蓋黑錢來源;三是連撈錢帶洗錢,即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創辦私人企業,既可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移到這些企業的賬戶上,又可通過正常的納稅經營再賺一筆。再就是跨國洗錢,「撈一把就跑、跑出去就了」,在國外鞭長莫及,奈何不了。「洗錢」這一黑色的產業,正以極快的成長速度成為僅次於外匯和石油的世界第三大商業活動,已經對國際金融體系的穩健和安全構成威脅,所以近年來國際社會反洗錢的呼聲日益高漲。我們應該積極借鑒美國、加拿大等國反洗錢先進經驗,發揮後發優勢,建立金融支付交易監測中心。目前緊鑼密鼓進行的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建設,支持對異常支付的預警監視。人民銀行利用這一技術平台,根據需要可以對某一銀行或同一收付款人的一定金額的往來收付信息進行實時監視,系統也可以自動進行統計分析,能夠有效監視異常支付和違規嫌疑,為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通過對新時期中央銀行職責任務的解析,似乎使我們深深地感受到,職能調整後的人民銀行工作,依靠的將是專家型、學者型的專業人才隊伍,運用的將是專門的分析方法和政策工具,處理的是經濟金融宏觀數據,得出的是富有前瞻性、戰略性的經濟金融調控政策主張。改革後央行職責不是輕了而是重了,工作水平要求更高了。正如總行一領導告誡我們的「只有具備高水平的見解、協調的藝術、靈活的手段,央行的威信才會更高」。新時期的人民銀行如何走上「強勢」之路,任重而道遠,正可謂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http://www.pinggu.org/bbs/X_AdvCom_Get.asp?UserID=348564

⑥ 中央銀行是指什麼

中央銀行制度源於西方資本,第一家中央銀行出現在英國,即蘇格蘭銀行.中央銀行的一般職能有1、發行貨幣2、吸收其他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3、在其他資金困難時充當最後貸款者。各國的中央銀行制度不同,有單一的中央銀行制度(指國家單獨建立中央銀行機構),復合的中央銀行制度(指國家沒有設立專門的中央銀行,而是用一家大銀行集中中央銀行職能,同時經營一般的貨幣存取款業務),此外還有跨國的中央銀行(歐盟的歐洲中央銀行),准中央銀行(政府授權幾個銀行行使央行權利,如果香港,新加坡)。央行不以贏利為目的,一般不經營普通銀行業務,制定和執行國家的貨幣方針政策,此外央行有代理國庫,代理國家債券發行,對國家給予信貸扶持,保管外匯和黃金儲備,進行黃金外匯買賣和管理,制定並監督執行有關金融管理管理法規。
1948年12月1日中國的央行中國人民銀行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組成。1984年以前,中國人民銀行既行使央行權利,又辦理企業居民存貸款業務。1983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央行權利,不再辦理普通銀行業務。

⑦ 人民銀行管理所有銀行嗎

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管理其他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組成的。
1983年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含金融風險防範與化解、統計數據、銀行卡、金融規章、反假貨幣工作、公告欄等。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之一。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⑧ 中央銀行在外匯交易中的作用是什麼

一、外匯交易是預測未來的匯率價格,也就是兩種貨幣的價格對比。
二、利率是一個貨幣的價值的直接表現。
三、一個國家的利率是由該國中央銀行制定的。
這下子你明白中央銀行在外匯交易中的作用了吧。
當然中央銀行不能隨意調整利率,要根據本國國情,比如說當國內通脹壓力很大時就要通過加息來刺激儲蓄抑制消費,從而緩解通脹壓力。
中央銀行不能隨意調整利率不代表央行沒有影響,只要央行發言人或行長什麼的出來講個話透露一點加息或減息的風頭,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外匯市場就會有很大的波動,日本和瑞士的央行就喜歡干這種事情。經常日元漲的好好的突然就大跌,回頭一看央行的某個鬼子又講話了。

⑨ 中央銀行的儲備余額包括哪些

經濟法之中央銀行的職責和貨幣工具 一、中央銀行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它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貨幣政策情況和金融管理情況的工作報告。 二、中央銀行的職責: 1)貨幣發行的銀行 1,發行貨幣,即壟斷銀行券的發行權,成為全國唯一的現鈔發行機構。 2,人民幣的法律地位,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我國境內的一切公債私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製版發行,任何單位不得印製,發行代幣票券,以替代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2)銀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帶有管理和被管理性質的特殊關系。中央銀行以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為辦理存款、放款和匯款的業務對象。 3)政府的銀行,中央政府作為政府的銀行代表國家貫徹執行財政金融政策,代為管理國家財政收入以及為國家提供各種金融服務: 1,經理國庫; 2,代理國庫券的發行; 3,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進行外匯和黃金的買賣管理; 4,制定,發布並監督執行有關金融監管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 5,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6,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金融組織,進行國家間和國際間的金融合作。 三、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 1,存款准備金制度,指中央銀行在法律賦予的許可權內,通過規定和調整商業銀行交存中央銀行的存款准備金比率,控制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能力,間接控制社會貨幣供應量的一種法律制度。 2,再貼現,指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將貼現獲得的未到期的票據,背書讓於中央銀行兌換現款,中央銀行於票面金額中扣除自兌取日至到期日之間的利息和手續費用後,將票據的余額付給再貼現申請人。 3,公開市場業務,指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上買賣國債、其他政府債券及外匯,吞吐基本貨幣,依次影響貨幣供應量和市場利率的行為。中央銀行可以經常地、連續地操作金融政策工具,中央銀行可以主動採取措施影響商業銀行准備金狀況,從而直接影響貨幣供應量。 4,確定中央銀行的基準利率 中央銀行基準利率,指中央銀行規定各種期限的存款利率和放款利率的幅度,各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須按照此基準利率進行資金活動。 5,再貸款,指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終貸款。 商業銀行的職責和業務 一、商業銀行:指依照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設立的,吸取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商業銀行是經營貨幣和資金的金融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銀行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商業銀行的職能: 1,信用中介職能,商業銀行是經營貨幣和貨幣資本的企業,其從事放款和投資業務需要充足的資金來源,資金主要來源於存款和其他形式吸收的資金。 2,支付中介職能,即貨幣經營的職能,主要表現在其間接業務上:包括匯兌業務,代收業務和代理業務等,這是商業銀行吸引客戶和提供社會財富服務最主要的方式。 3,信用創造職能,這是商業銀行區別於其他金融機構最顯著的特徵。商業銀行在吸收存款的基礎上發放貸款,在支票的流通和轉讓結帳基礎上,貸款可以轉化為存款,在存款不提取的情況下,就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最後,整個銀行體系可以形成數倍於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這就是銀行的信用創造功能。 4,創造金融工具的職能,商業銀行在其負債業務和中間業務中不斷地創造著各種金融工具,如可轉讓定期存單,各種金融債券,銀行支票,本票,銀行匯票等。 5,金融服務職能,商業銀行除了資產負債業務和匯兌、結算外、還有其他業務,因為這些業務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而且不影響銀行資產與負債總額的經營活動,所以被稱為表外業務。 三、商業銀行的業務 (一)資產業務:1,現金資產業務;2,信貸業務;3,投資業務;4,貼現業務 (二)負債業務:1,存款業務;2,其他業務,指除了吸收存款以外能夠借到的資金。 (三)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1,結算性中間業務;2,擔保性中間業務;3,其他中間性業務。 (四)信用卡業務 (五)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1,外匯兌換業務;2,國際貿易結算業務;3,外匯資金業務

⑩ 中央銀行的主要任務和最終目的是什麼

中央銀行的主要任務: 1. 現代經濟發展的推動機

2. 國家調節宏觀經濟的工具

3. 對外聯系的重要紐

4. 提高經濟、金融運行效率的推進

5. 社會經濟和金融運行的穩定器

我國中央銀行的主要任務

中央銀行作為「信用制度」的樞紐調節、控制、監督和反映整個社會資金的運動,擔當了國家干預經濟、調節經濟的重要角色。從中央銀行的本質來說,中央銀行是貨幣發行機構,因此,保持其信譽就是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表現形式就是維持幣值穩定,堅決遏制通貨膨脹。

概括起來,我國中央銀行最重要的任務是穩定貨幣和實行金融管理。 穩定貨幣,穩定經濟是我國中央銀行最重要的任務。「國家要安定,幣值要穩定」,這已被世界各國的歷史發展所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目標是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並以此促進經濟的增長」。這一法律規定表明,國家要求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必須將穩定幣值作為首要目標,通過調節貨幣信用總量,為國民經濟創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以此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無論何時,中央銀行的本質都是對於自己發行的債務即貨幣負責,對於自身的信譽負責,這一點始終都不能變。

中央銀行的最終目的 1.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 2. 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 3. 中央銀行是「國家的銀行」 中央銀行具有國家的銀行的職能,主要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得到具體體現: (1)代理國庫。 (2)代理政府債券的發行。 (3)為政府融通資金、提供特定的信貸支持。 (4)保管外匯和黃金儲備,進行外匯、黃金的買賣和管理。 (5)代表政府從事國際金融活動,並提供決策咨詢。 (6)對金融業實施金融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