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匯貸款結匯是什麼意思
結匯是指企業或個人按照匯率將買進外匯和賣出外匯進行結清的行為。進出口專業公司,根據進口業務需要,以本國的貨幣按照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向外匯專業銀行購買外幣匯往國外,或將出口所得外幣,按照牌價售與外匯銀行而摺合成本國貨幣,在對外貿易中,均稱為結匯。我國外匯牌價,規定由中國銀行逐日公布,外匯管理,亦由中國銀行進行。牌價有買價和賣價。賣價要高於買價,其間的差額為銀行兌換的手續費,或稱兌換收益。
人結匯是指向個人客戶提供的、按照銀行提供的即時牌價將客戶的外幣兌換為人民幣的業務。強制結匯是指所有外匯收入必須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不允許保留外匯;意願結匯是指外匯收入可以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也可以開立外匯賬戶保留,結匯與否由外匯收入所有者自己決定;限額結匯是指外匯收入在國家核定的數額內可不結匯,超過限額的必須賣給外匯指定銀行。在我國,過去是實行強制結匯制的,在2008年8月1日 新《外匯管理條例》出台之後,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實行意願結匯制(willingness exchange settlement system)。
② 中國銀行出口賣方信貸辦理條件
(一)出口商須具有法人資格,經國家批准有權經營機電產品出口的進出口企業或生產企業,
(二)借款企業經營管理正常,財務信用狀況良好,有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能落實可靠的還款保證並在中國銀行開立賬戶,
(三)出口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企業的法定經營范圍,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並持有已生效的合同,
(四)出口項目經濟效益好,換匯成本合理,各項配套條件落實,
(五)合同的商務條款在簽約前徵得中國銀行認可,
(六)進口商資信可靠,並能提供中國銀行可接受的國外銀行付款保證或其他付款保證,
(七)出口合同原則上應辦理出口信用保險,
(八)借款企業原則上應提供中國銀行認可的還款保證,
(九)如果借款人申請了外匯貸款,則借款人必須落實相應的外匯還款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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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什麼是出口賣方信貸
賣方信貸是指出口國為了鼓勵本國商品出口,擴大外匯,賣方政府通過貸款給出口企業,讓其用來准備出口貨物的裝船,及其他費用,還擔保:如果進口方不能付清貨款,國家會先把貨款付上,然後國家再去追款。
出口賣方信貸一般包括:人民幣和外匯貸款。
出口賣方信貸目前主要有以下貸款品種:項目貸款有中短期額度貸款;海外承包工程貸款(包括BOT、BOO);境外建廠設點貸款(主要是CKD、SKD散件裝配廠);境外設備投資貸款。
出口賣方信貸的一般做法指:出口賣方信貸支持的范圍比較廣泛,只要單筆出口合同金額超過30萬美元,設備在我國國內製造部分的比重符合國家規定,出口合同中規定的現匯支付比例符合國際慣例(一般機電產品不低於15%,船舶不低於20%,特殊情況例外),或海外工程承包項目在其合同總額中能帶動20%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出口的,都屬於銀行出口賣方信貸支持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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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出口信貸的貸款期限一般為( )
C.5-8年 D.8-12年 還款的期限對富國為5年,中等發達國家為8.5年,相對貧窮的為10年。
⑤ 申請外匯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
從宏觀上來講,外匯貸款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貸款項目必須按程序上報,經批准並納入計劃。二是國內配套設備要落實。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經濟效益好,產品適銷對路,有償還外匯貸款本息的能力。
2.外匯貸款借款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持有《貸款證》,在銀行開立賬戶;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資產負債率一般不超過75%;注冊資本金已按期到位,並經合法核資。
3.固定資產貸款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並經有權機關批准,項目配套人民幣資金、設備、物資、技術條件落實。
4.建設項目投資總額中自籌資金不低於30%,新建項目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總投資比例一般不低於30%。
5.借款人申請外匯貸款須提供貸款人認可的相關資料。
貸款期限
外匯貸款期限從貸款合同簽訂日起至合同規定的全部債務清償日止。
1.流動資金貸款,一般不超過1年(可含1年)。
2.周轉性流動資金貸款,一般期限不超過1年(可含1年)。
3.臨時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
4.打包貸款期限,從放款日到信用證到期日後1個月(或出口押匯日)。
5.國家重點項目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個別特殊項目最長不超過7年。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貸款,不得超過其營業執照限定的經營期結束前1年。
⑥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有哪些規定
第一章貸款對象 第一條凡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國營、集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僑資、外資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等,下同),由於生產建設和貿易等原因發生外匯流動資金短缺時,均可申請本貸款。 第二章貸款使用范圍 第二條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范圍包括: 1.國營建築安裝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等為承包海外工程進行勞務輸出以及國內外房地產開發等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 2.建築企業、工程承包公司承建的外資工程,在施工中需要的外匯周轉資金; 3.建築材料供銷企業在進出口業務中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 4.進出口貿易公司所需進出口貿易外匯周轉資金、打包放款、出口押匯、活期外匯存款透支(核定額度貸款),票據貼現等資金; 5.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貿易中所需外匯周轉資金; 6.工業企業進口原材料和辦理來料加工、裝配等業務時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 7.其他經本行同意的外匯流動資金貸款。 第三章貸款期限和利率 第三條貸款期限,從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外匯借款合同》規定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一般不超過半年,最長不超過1年。 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和本行資金籌集成本及同業水平確定。 貸款利息一般採用浮動利率按季計收。第四章貸款條件和申請 第五條借款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 2.持有上級有權部門批准使用外匯的文件; 3.使用外匯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還款能力可
⑦ 國內外匯貸款能用於償還他行貿易融資嗎
一般外匯貸款不得結匯,貿易融資放款除出口押匯、出口保理、福費廷、出口商業發票融資等經過聯網核查後可辦理結匯,其餘也不得結匯;不得用於質押獲取人民幣;若劃轉他行辦理付匯,貸款行審核真實性後在資金匯劃憑證上簽注「國內劃轉外匯貸款資金」字樣,將資金劃至他行付匯保證金帳戶,用於對外支付。
⑧ 憑出口信用證抵押獲得的國內貿易融資外匯貸款,所得貸款可以直接結匯嗎有沒有什麼要求
一. 信用證出口押匯(NEGOTIATIONS UNDER GUAUNTEE)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的情況下,因資金短缺,在貨物裝船發貨後,將信用證要求的有關全套單據交到銀行,要求銀行立即按照信用證的金額進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夠得到短期的資金周轉。
二. 出口押匯種類
1.信用證單據的押匯
出口商根據信用證的要求,將信用證上面所列的各種單據和信用證交給銀行進行短期借款,實際上就是用信用證的單據抵押給銀行。
2.遠期信用證承兌的押匯
出口商的遠期信用證業務,得到開證銀行承兌通知,出口商利用遠期信用證的承兌通知,向銀行申請短期借款。
3.遠期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
用遠期銀行承兌匯票作為抵押品的短期借款。出口商拿到了一張遠期銀行匯票,這張匯票已經被銀行承兌了,但還沒有到期,出口商可以拿著張匯票抵押給銀行進行借款。
三. 信用證出口押匯的操作規程
1.向銀行提供外匯押匯借款申請書。申請書內容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的介紹、企業的財務狀況、申請的金額、申請的期限。
2.向銀行提供有關的資料。
(1).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
(2).外貿合同或代理協議。
(3).企業的近三年年度財務報表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4).銀行的出口議付(押匯)申請書。
(5).銀行的出口押匯協議書。
(6).信用證正本及信用證修改的正本。
(7).信用證(包括信用證修改)要求的全套單據。
3.信用證出口押匯的金額
(1).押匯金額最高為匯票金額的90%,一般採用預扣利息方式,即押匯金額-押匯利息。
(2).即期信用證的押匯利息=(押匯金額×押匯利率×押匯天數)/360天
(3).遠期信用證押匯利息=(押匯金額×押匯利率×押匯天數)×(承兌付款日-押匯起息日)/360天
4.押匯期限
(1).即期信用證押匯期限根據各個國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況下的國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韓國、港澳、新加坡、馬來西亞
20天:歐洲、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
25天:西亞各國、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國家或地區
(2).遠期信用證承兌後押匯的期限為押匯起息日起至承兌付款日。
5.議付款的回收和貸款的歸還
如果議付款的收回,歸還押匯金額還有餘額時,銀行將會將余額轉入企業的有關帳戶中。如果銀行實際收到議付款的時間長於押匯的時間,這段時間的利息,銀行將會向企業追收。
6.以下情況,在銀行辦理出口押匯將會受到限制
(1).信用證不再同一家銀行通知、付款(或承兌)和議付。因此企業最好選擇同一家銀行進行通知付款(或承兌)和議付。
(2).信用證為可撤銷(或可轉讓)。因此企業不要要求開出此類型信用證。
(3).信用證已用於抵押。抵押包括打包放款。
(4).申請押匯期限超過90天。因此企業要求對方開出遠期信用證要低於90天。
(5).信用證為付款信用證。因此企業不要要求開出此類信用證。
(6).信用證項下的單據有不符點。企業一定要按照信用證的各項條款的要求製作單據。
(7).信用證的有效地點在國外。因此信用證的有效地點要求在中國。
(8).信用證交單期離有效期很近。因此一方面要求信用證的有效期長一點,另一方面企業製作單據時應抓緊時間做好。
(9).遠期信用證已經寄出單據,還沒有被承兌。因此遠期信用證承兌後才能到銀行辦理出口押匯。
(10).開證銀行的信譽不佳。因此信用證開證時應選擇一些大的銀行進行開證。
(11).開證銀行的國家政局不穩定、外匯管制教嚴、資信等級較低、戰爭多發地、開證銀行處於經營危機。因此信用證開證時也要考慮該國的國家形勢。
⑨ 請問為什麼外匯局要規定除出口押匯外,其它國內外匯貸款只能對外支付,不能結匯
這是為了避免企業通過外匯貸款結匯的方式投機人民幣升值。
簡單的說,在預期人民幣升值情況下,如果一個企業申請外幣流動資金貸款,並將其即期結成人民幣(假設此時人民幣兌美元為6:1),然後在歸還貸款時以人民幣購匯還貸(假設人民幣兌美元升值到5:1),每1百萬美元貸款,不考慮其他因數情況下,企業就可以獲得100萬人民幣的匯率收益。如果大量企業如此操作,將對人民幣匯率產生極大壓力,所以正是考慮到有此可能,外匯局才規定不允許外幣貸款結匯。
至於出口押匯,是由於歸還押匯的資金來源於出口收匯,基本不存在購匯還貸,金額有限且有銀行控制貿易背景真實性,所以外匯局允許其結匯,同樣的如保理、包買等貿易融資均允許結匯。
⑩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有哪些規定
第一章貸款對象 第一條凡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國營、集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僑資、外資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等,下同),由於生產建設和貿易等原因發生外匯流動資金短缺時,均可申請本貸款。
第二章貸款使用范圍 第二條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范圍包括: 1.國營建築安裝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等為承包海外工程進行勞務輸出以及國內外房地產開發等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2.建築企業、工程承包公司承建的外資工程,在施工中需要的外匯周轉資金; 3.建築材料供銷企業在進出口業務中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4.進出口貿易公司所需進出口貿易外匯周轉資金、打包放款、出口押匯、活期外匯存款透支(核定額度貸款),票據貼現等資金;5.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貿易中所需外匯周轉資金; 6.工業企業進口原材料和辦理來料加工、裝配等業務時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 7.其他經本行同意的外匯流動資金貸款。
第三章貸款期限和利率
第三條貸款期限,從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外匯借款合同》規定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一般不超過半年,最長不超過1年。
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和本行資金籌集成本及同業水平確定。 貸款利息一般採用浮動利率按季計收。
第四章貸款條件和申請 第五條借款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2.持有上級有權部門批准使用外匯的文件; 3.使用外匯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需具備還款能力。